首页>读我网频道>教育 > 内容详情

教育部明确三类高校公共艺术课程

2022-12-03 10:22:5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商报济南消息 为深化高等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近日,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纲要》提出,构建面向人人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纲要》规定,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美学和艺术史论类可开设艺术导论、美学概论、中西方美术史、中西方音乐史、文艺理论等课程;艺术鉴赏和评论类可开设音乐、美术、影视、戏剧戏曲、舞蹈、书法、设计等的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艺术体验和实践类可开设艺术相关学科的体验和实践活动类课程。高等学校应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在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这三类课程中通过学习和考核,取得2个学分方可毕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 王思羽

读我网编辑:张艳红

主办单位:《山东商报》社       ICP:鲁ICP备07018076号
商报热线:0531-8819760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天鹅大厦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主办单位《山东商报》社
商报热线:0531-88197600
ICP:鲁ICP备0701807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