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近日,由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军诈骗一案,法院经审理,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该案面对被告人全盘翻供、审查起诉陷入僵局的困境,承办检察官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支持帮助下,补齐补强关键电子证据,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张舒 通讯员 高忠祥 翟思慧
一波三折·翻供
2020年10月,乐陵市检察院接到该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一起诈骗案。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济宁市无业人员李某军,自2016年以来,通过网站平台发布可以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当需要办理贷款的人联系其在网站上发布的电话号码时,李某军利用购买他人实名注册的社交软件,使用“高山流水”“五行缺钱”等网络昵称,变换不同的电话号码,分别以资料人员、信贷经理等不同身份与被害人进行联系,随后以需要交纳流水费、保证金、手续费、暂住证费、利息等为幌子骗取被害人钱财,再通过QQ钱包、微信钱包、银行卡等渠道对涉案资金进行多次转移,最终流转到“崔兵”“潘江”等人名下的银行卡内,最后由李某军伪装成“跛脚”残障人士到银行ATM机取款。2020年7月9日,李某军被乐陵市公安局在济宁市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被害人遍布全国多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因疫情原因只能通过发异地协查的方式进行侦查取证,最后确定的被害人仅为69人,认定被骗数额仅有26万余元。办案人员虽然对扣押的李某军手机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勘验检查,但对作案手机、电脑中清除的大量证据数据未做提取。因此,根据现有证据不能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和被害人人数,承办检察官遂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与此同时,被告人李某军又全盘翻供,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
海量数据·关键
面对突发情况,承办检察官当机立断,迅速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电子数据)实验室的作用,从涉案手机、电脑里的相关数据信息入手,将数据信息流、资金流梳理与司法鉴定双向衔接,力争将庞杂的电子数据转变成锁定犯罪的精准关键证据。
基于李某军诈骗案遇到的难点,乐陵市检察院成立了“检察官+电子数据审查”专业办案团队,组建了电子数据恢复提取、语音检验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数据分析及法庭示证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对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检验鉴定取证工作。
“这个犯罪嫌疑人太狡诈了,自己一个人能够同时操纵13部手机,还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具备非常高的反侦查意识和能力,是个高智商的犯罪高手。”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赵猛介绍说。
由于该案数据量庞杂,不同电子物证之间与资金流形成关联难度巨大,且此案除电子物证之外还涉及声纹鉴定、司法会计等多个鉴定门类,该院决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提出协助请求,并得到最高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2022年2月,乐陵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和检察技术人员一行5人与高检院技术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开始联手攻坚。他们经研究后决定以资金流、人员信息流的梳理为突破口,以司法鉴定为基础,从两个方向开展取证、固证和数据分析工作。
首先,乐陵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送检的13部涉案手机和2部介质约10T基础数据进行了提取、固定和恢复,最终取得有效数据3亿多条。
随后,为了使获取的电子数据与资金流水相互关联,并证实犯罪嫌疑人辩称非一人作案的事实,对手机数据内的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语音数据、PC数据内的模拟器软件应用记录、相关云存储使用情况进行了分类记录和整理,并结合电子物证梳理制作出11个数据表格,为本案后期开展数据梳理和相关鉴定工作奠定了数字证据基础。
经过两周的数据挖掘梳理和相关证据的关联整合,承办检察官和检察技术人员将该案中无证据关联关系的138名受害人中的132人相关证据一一对应,确认涉案资金增加了35.4万余元。
同时,通过电子数据整理,又发现116名受害人信息,并逐一进行核查落实,再次确认增加涉案资金12.4万余元。至此,最终确定该案涉案受害人为317人,涉案金额74.4万余元。
思维导图·示证
根据最新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乐陵市检察院对李某军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
“这起诈骗案件比较复杂,受骗人分布在全国多地,在法庭上我们若是还按传统的举证方式进行举证,很难让法官了解清楚整个案件的脉络流程。”承办检察官、乐陵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韩寿枝说。
由于该案涉及多个鉴定门类,受害人众多,且资金流、人员信息流与电子数据庞杂,举证难度大,关键的书证、鉴定报告、数据提取过程等环节如不能直观地在法庭上展示,势必影响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指控。
鉴于此,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在与办案检察官交流后,确定本案技术人员以技术辅助人员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利用“思维导图”和PPT的方式进行法庭示证。
通过对该案现有电子数据证据进行整理,最终制作形成手机、电脑和声像资料5份司法检验鉴定意见书、报告书,制作法庭示证PPT和思维导图200多页,通过电子示证将案件证据直观、完整地在法庭上予以展示,将李某军整个诈骗犯罪过程一目了然地呈现在了大家面前。
而技术人员参与庭审,从专业视角对鉴定意见进行解读、质证,有效提升了法官、检察官和当事人及辩护人对鉴定意见的认知,使一些不太容易理解的技术术语也变得相对浅显易懂,增强了检察官出庭指控、证明刑事犯罪的质量和力度。
最终,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所有司法鉴定意见和电子数据证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军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幽灵抗辩·破解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或减轻罪责,往往利用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证据关联性弱的特点,出现零口供、翻供、提出虚假犯罪团伙‘头目’、虚构案件事实等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印证的‘幽灵抗辩’。”乐陵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振璐介绍说。
该案被告人李某军一人全程分饰多个角色实施诈骗,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其采取“幽灵抗辩”方式拒不认罪,对检察官的办案素能提出了新的挑战。
“该案的顺利办结,既得益于全国检察技术一体化工作机制优势,快速得到最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鼎力支持,也有我们院检察技术工作、特别是电子数据分析工作多年成功经验的积累。”赵猛说。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简要介绍一下这个全国检察机关知名的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电子数据)实验室。该实验室成立于2014年,由于鉴定工作的突出表现,于2016年8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赋予鉴定机构资格,成为全国检察机关中第一家取得独立鉴定资格的基层检察院,现具有文件检验和电子物证两项鉴定资格。2017年10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鉴定机构实验室认可证书,也是全国首家获得CNAS认可的唯一一个基层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
该电子数据实验室7名工作人员中6人具有高检院司法鉴定资格,1人具有CNAS实验室评审员资格,1名山东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专家库成员。截至目前,已协助德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案件75件、提取涉案电子数据146次,出具各类电子物证鉴定意见书、电子数据检验报告和电子数据勘验报告390余份,被法院作为关键证据采用28次,其中法院作出实刑判决19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办理了山东省检察系统首例污损文件检验案件、全省首例电子物证鉴定人员出庭公诉等案件。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