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信誓旦旦表示自己是项目负责人,可以内部优惠价格购买房屋,面对这种“好事”,你心动了吗?殊不知这有可能是你身边熟人精心制造的骗局!
孙某原系某建筑公司的员工,负责某佳小区项目业主的投诉、维修、赔偿处置工作。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孙某谎称与3名业主就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并伪造赔偿协议书、微信聊天记录等假证据,骗取公司资金68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后被公司发现将其辞退。
2021年8月至9月,孙某谎称其系某苑小区项目建设工地负责人,虚构能以内部优惠价格购买该项目商品房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王某某支付订房款、首付款共计210500元。
2021年9月,孙某谎称其系某苑小区项目经理,虚构该小区9、10号楼的卫生清洁项目,并承诺帮被害人李某承接该项目的事实。后以向领导送礼、开发票走账等理由多次骗取李某钱财,共计51000元。
孙某为骗取王某某、李某的信任,费尽心机,虚构朱某、刘某等人物角色,且一人分饰多角,切换自如,伪造微信聊天记录等虚假信息,自导自演了一部诈骗大戏。
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告人孙某家属及被害人到法院,一边耐心给被告人亲属讲解诈骗案件相关法律规定、量刑情节的具体适用等,一边与被害人做好沟通交流工作。最终,孙某亲属代其退赔诈骗款,合计261500元。
因疫情影响,长清法院对该案进行线上公开宣判,被告人孙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孙某犯职务侵占罪系自首,犯诈骗罪有如实供述、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均予以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社会上一些“能人”打着“有关系、有路子”的幌子,名为帮忙办事,实为实施诈骗。该案被告人孙某根据被害人的具体情况,编造各具特色且迷惑性极高的诈骗场景,使被害人不慎陷入骗局。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刘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