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平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36岁的小天通过QQ向他人购买网络摄像头账号和密码,并通过手机APP添加获取多个摄像头的控制权限,用于观看他人隐私,后产生谋利想法,将他人隐私照片发给有同样“爱好”的小杰,获利40余元。小杰在小天的传授下,开始窥探他人隐私。
截至案发,小天非法控制他人网络摄像头设备共计1800余台,案发时在线状态200余台;小杰非法控制他人网络摄像头设备共180余台,案发时在线状态40余台。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小天和小杰作案工具手机。审理中,小天退缴全部非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天、小杰通过购买他人网络摄像头账号ID和密码,利用手机APP添加获取摄像头控制权限,观看他人隐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小天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小杰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对二被告人均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被告人小天、小杰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表示,家庭摄像头本来是用来保护安全的,无论如何不应成为引狼入室的漏洞。大家在购买、安装家庭摄像头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值得信赖的品牌智能摄像设备;注意摆放位置,切勿安装在卫生间、卧室等私密空间,如摄像头带有旋转功能,注意旋转的拍摄范围;设置高级的防护密码,使用安全网络,及时升级补丁;切勿随意暴露摄像头IP地址,长时间不用时记得关闭摄像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董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