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莱芜区司法局以走访调研为切入点,建立案前预审、案件质量动态监督等常态机制,围绕自身职能为民服务,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走访调研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环节,莱芜区司法局通过开展双报到、“万警进万企”“政法干警进村(社区)零距离服务群众”等活动,详细了解群众、企业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及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收集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建立诉求情况统计表,认真研究解决方法,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和企业需求。不定期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企业”“民法典进村居”“法律援助进工地”等系列活动,组织村法律顾问深入社区(村)、安排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轮流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今年以来,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3000余起,免费解答法律咨询2600余人次。
莱芜区司法局全面深化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一次办好”改革,推行案前预审、案件质量动态监督等制度。在寨里镇大高庄村试点推行“法德结合、人家共兴”治理模式,设立跨区域“云长调解团队工作室”,建立家庭档案,逐步形成纵向联防、横向联动的调解体系。同时在15个街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工作模式,充分整合法律资源服务群众。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蓓蕾 刘佳宁 通讯员 吕灿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