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的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规模维持在11所,去年开始参与山东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华南理工大学继续在山东招生。
今年,我省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仍为11所,其中包括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等省内“双一流”高校,也包括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重点省属院校,同时,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两所省外“双一流”高校继续参与山东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已经通过我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已通过保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试点高校须在报名前公布本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条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考要求、录取程序、录取标准等。报考要求应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考察探究活动、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积极调动整合高校资源参与高中学校的开放性、研究型和跨学科等项目学习课程设计。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各试点高校将于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考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综合评价考核时间统一确定为6月12日18:00前。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的综合评价考核,逾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邹元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