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4月13日,针对济南南部山区柳埠某网约房经营场所未实名登记入住信息违法行为,南山公安开出网约房领域2022年首张“反恐罚单”。
4月12日,南山公安柳埠派出所在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辖区某网约房经营场所在未实名登记入住信息、疫情期间未测温、未查看行程码、健康码、外省入住人员未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未报备的情况下,违规入住了17名旅客。
该网约房经营者李某和法人孙某对以上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021年7月,南山公安就已经与该网约房经营场所签订了《网约房治安管理处罚告知书》,此次违法行为属于明知故犯。依据疫情防护要求,南山公安分局对17名入住人员及时开展了核酸检测并查验了行程码等相关情况。4月1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91条之规定,南山公安分局决定给予该网约房法人孙某罚款1万元处罚,给予实际经营管理人员李某罚款2000元处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