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一米七左右,很瘦很瘦,性格内向腼腆。”这是高新颖律师对刘宇的第一印象。半年前,16岁的刘宇来到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求助。经过一番耐心沟通,律师得知,刘宇幼时父母离异,他被判给父亲,但迎来的却是父亲与继母对他身体的伤害和一次次的心灵创伤。该律师事务所是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受理点之一,在得知刘宇的情况及诉求后,在援助中心的指导下,一场暖心的法律援助由此展开……
此外,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五年来,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万余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2万余件。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崔艳红 金立红
难以释怀的伤害
对于刘宇来说,过去的十六年里,好像只有六岁以前是幸福的。
2002年,刘宇的父亲刘振辉和母亲孙燕结婚,2005年,刘宇出生。2009年,刘振辉与孙燕离婚,4岁的刘宇被判给了父亲。
最初的两年,刘宇年纪小,便由孙燕带在身边照顾。孙燕说,虽然离了婚,她对孩子的爱只增不减,“别人家小孩有的,我从来没少过他的,孩子在我这边上学前班、幼儿园,很懂事。”
六岁半的时候,刘宇该上小学了,孙燕就把他送回了父亲身边读书。此时刘振辉已再婚,和现任妻子在青岛定居,刘宇便随父亲到青岛上学。
刘宇自述,随父亲和继母生活期间,父亲常常无故辱骂、殴打他,继母对其态度恶劣,会因琐事罚他不许吃饭。二人对他的态度,与对待继母的儿子的态度,截然不同。
父亲及继母的行为,给刘宇造成了极大的身体伤害和心理创伤。“孩子的身上,到现在还有一些淤青。”刘宇的母亲告诉记者,曾经那么活泼懂事的孩子,如今变得沉默寡言,“不能提起以前的事,提起来他(刘宇)就不愿意理人了。”让刘宇的母亲更担心的是,刘宇还有厌世的情绪,常常对她说,“等自己成年以后就出家,再也不回来了。”为了安抚孩子,她只能告诉儿子,“只要确保人身安全,只要你开心,不管做什么样的选择妈妈都支持你。”
2019年,刘振辉将刘宇送回济南,后未再履行抚养义务。刘宇靠爷爷奶奶等亲属的补贴和照顾,生活、学习至今。在此期间,由于刘宇的户口被父亲转到了青岛,刘宇在青岛和济南两地多次辗转,动荡的生活让刘宇的学习受到了严重影响,也让他渐渐变得消沉,不爱说话。
法援倾情相助
刘宇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对于刘宇,虽然疼爱,但有心无力。2019年,他们给孙燕打了电话,“要不你把孩子要过去吧,在他爸爸手底下不行。”这个时候,孙燕还不知道刘宇遭受了家庭暴力。而此时的刘宇,对于父母充满抵触,他告诉孙燕,“爷爷奶奶不要我,青岛那边不要我,我也融不进你的家庭。”孙燕只好作罢。
彼时,孙燕有了自己的家庭,与现任丈夫有一个女儿。离婚后的最初几年,她也常去看望刘宇,由于幼时对于母亲的依赖,每次母子见面,刘宇总是抱着孙燕掉眼泪。于是,刘振辉告诉她,”你不要再来了,你一来,孩子就哭。“于是,她便减少了看望孩子的次数,这也让刘宇对她产生了不满的情绪。
直到2021年下半年,刘宇自己找到律师事务所求助。
经律师深入了解,刘宇对其父母有着怨恨的情绪:父亲的多次殴打、偏心,使正值青春期的少年难以释怀。而六岁以后,母亲很少与他联系,也让他无法理解,“为什么我的爸爸对我不好,我的妈妈也不来接我?”于是他开始逃学,沉迷于游戏,好像只有在游戏的世界里,他才能找到自己,获得安全感。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是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受理点之一,看到瘦弱无助的刘宇,律师们一致决定向检察院未检处反映情况,寻求公权力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经律师与检察院多次座谈,检察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刘宇当面沟通,进行心理疏导,最终刘宇表示,如果母亲同意抚养,他愿意随母亲共同生活。同时,他希望撤销父亲刘振辉的监护人资格。
根据刘宇提供的联系方式,律师联系到了孙燕,将刘宇的现状及诉求与其进行充分沟通。孙燕在与现任丈夫沟通过后,表示愿意抚养刘宇,并明确表示会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刘宇的抚养权,且其再婚后的大家庭愿意接受刘宇。
启动诉讼程序前,孙燕将刘宇接去同住,看着曾经懂事活泼的儿子变得沉默寡言,体重也只有九十多斤,孙燕说,“我以为孩子跟着亲生父亲能过得很好,现在很后悔自己没早点把孩子接走。”
十六岁少年有了家
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变更婚生子刘宇由孙燕抚养,被告刘振辉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而整个诉讼过程中,刘宇的父亲刘振辉拒不接收法律文书,拒不前往法院协调沟通,开庭时也未到庭参加诉讼。当主审法官询问刘宇愿意跟谁生活时,刘宇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问其缘由,刘宇说:“跟着妈妈,至少不会饿肚子,不会挨打……”
据悉,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刘宇被监护人刘振辉多次殴打的事实,认为有提起撤销监护权程序的必要。为避免激化矛盾,孙燕未向法院申请撤销刘振辉的监护资格。目前,检察院向民政部门提起了撤销刘振辉的监护资格的建议。与此同时,律师代孙燕为刘宇争取检察院的司法救助。
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后,刘宇便搬到孙燕的家中跟随母亲生活,目前在济南一所职业学院读大三,并找到了实习工作。从初到新家的排斥与紧张,到现在能与母亲偶尔说一些心里话,对于孙燕和刘宇来说,已是巨大的转变。“从不喊我,到喊我老妈,再到喊我妈妈,我们变得越来越亲密。”孙燕说,当她将刘宇的户口迁到自己这边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刘宇比从前更加信任她,“这个事情我做了之后,孩子的心就落地了,他知道自己有了一个家。”
“孩子很喜欢他的妹妹,现在也愿意跟我说心里话了,虽然我给不了孩子多好的生活,但我吃什么孩子就吃什么,也尽量多花时间陪孩子长大成人。”孙燕说,为了给刘宇做心理疏导工作,她和爱人轮流跟刘宇谈心。“虽然孩子是我生的,但是他受过伤害以后没有安全感,我们从陌生到熟悉,付出了很多努力,特别感谢帮助我们的律师。”
“法援在线”撑起保护伞
记者了解到,自1997年成立以来,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济南市成立22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1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专家团”和志愿律师库,织密服务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网络。
五年来,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万余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2万余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捍卫了社会公平正义。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此外,作为济南市反家暴维权服务站,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畅通援助通道,放宽援助条件,持续降门槛、扩范围,对遭受家暴、家庭困难的妇女儿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了保护伞。
本案中,最初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是16岁的刘宇——未成年人本人。律师结合刘宇自述生活经历,向其爷爷奶奶、父亲、母亲等多方了解,认为刘宇的诉求有充分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未成年群体处在特殊的年龄阶段,心智发展尚未成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检察院、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得知刘宇的情况及诉求后,从各自职能角度出发,积极帮助刘宇,最终助其成功维权,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刘振辉、刘宇、孙燕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