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3月30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修改后的《条例》,我省居民住宅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其加装、维护、更新费用纳入燃气经营企业配气成本。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宫钊说,早在2003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但原条例设定的许多制度和措施已明显不适应当前实际,有必要尽快依法修改完善。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用户端燃气安全事故占全部燃气安全事故的60%-70%。”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为加强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提升用户端燃气安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条例》规定,居民住宅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其加装、维护、更新费用纳入燃气经营企业配气成本;居民住宅管道燃气用户燃气灶具前燃气设施、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实施,费用纳入燃气配气成本。
“燃气行业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幸福,是重要的民生保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启峰说,截至目前,山东完成改造老化管道321.7公里。目标今年完成市政、庭院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450公里以上,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