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和留抵退税政策后,小微企业再迎减税红利。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以下称《公告》)。
《公告》显示,自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其中,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额仍需按原政策申报纳税,按季申报的销售额如小于45万元或按月申报的小于15万元仍可享受免税政策。
对不少小微企业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一大利好。“受疫情影响,我们的工厂停工有段时间了,资金压力比较大。因为业务性质,我们之前缴纳的增值税比重还是比较大的,没想到从四月开始不用再交增值税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淄博一家化工贸易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邵经理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济南一传媒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也告诉记者,按照企业去年的收入情况来计算,在新政策下,今年企业免缴税额约在3万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策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单位发生的所有增值税业务均不适用该政策。若小规模纳税人单位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则要转为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再享受该政策。此外,3%征收率或预征率开具的是普通发票或不开票收入,开具专票不能免税。
“整体上来说,不缴增值税对我们影响不大。”高女士是济南一家广告制作公司的财务负责人,3月25日在接受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广告执行公司,其业务往来通常使用专票,但由于该政策的发布只涉及普通发票,对企业来说影响较小。
同时,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注意到,小规模纳税人单位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其他征收率的业务也不免税,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单位转让或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并不享受此次免征政策。
此外,一般纳税人单位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也不适用此免税政策。比如建筑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对于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依然要按照3%缴纳增值税。属于异地施工的,依然要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各类市场主体有13840.7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占到96.8%,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将带动GDP增长、增加就业,对恢复经济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数据预测,在一季度延续此前减按1%征收率优惠政策上,二季度以后直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将继续惠及上述超700万户纳税人,减税规模有望超过千亿元。
除了直接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收到减税“红包”。日前,财税部门明确发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率降至5%。有财税专家表示,此前业内预期今年全年延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征收率优惠政策,但最终后面三个季度直接免税,减负力度更大,体现了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心,有利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支持经济平稳运行。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冯云云 杜姿霖
免征政策
自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额仍需按原政策申报纳税,按季申报的销售额如小于45万元或按月申报的小于15万元仍可享受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