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前组织对道路颗粒物排名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济南市道路颗粒物排名办法》,以城市道路为载体对道路空间范围内颗粒物污染状况进行量化评价。
据了解,新排名办法将道路排名对象由市内六区扩展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10区。同时,结合出租车走航监测数据覆盖情况,对排名路段进行动态调整,排名路段由1021条扩展至1414条。此外,济南进一步优化奖惩原则,加大改善资金奖惩范围,扣缴资金的50%用于奖励当月绿色路段。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