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今年1月中旬起,省药监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在近期查处行动中,山东有15家药店因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而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其中,济南一药店因违规向进店发热人员销售“四类药品”而受处罚。
根据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要求,药店要严格执行进店人员“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基本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制度等。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部分药店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
其中,济南有两家药店被公开曝光。山东养天和恒丰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刘姑店存在违规向进店发热人员销售“四类药品”问题,济南益生园大药店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店则存在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的问题。青岛则有三家药店违规,分别为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平度宏泰车站店、青岛静一康药业有限公司和青岛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夏子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