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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游戏,累了还可以上床休息,比传统网吧条件好。”作为一种新兴业态,电竞旅馆正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然而,在迎合市场需求的同时,部分电竞旅馆却存在诸多管理乱象。河南省荥阳市检察院近期办理的多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就发生在电竞类旅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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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竞类旅馆是否应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多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发生在电竞类旅馆内,这足以说明,这类电竞旅馆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很大的监管漏洞,很有可能成为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滋生地。”
全媒全解
旅馆还是网吧?监管不应留白
电竞旅馆,顾名思义是电竞体验和旅馆服务的结合体。但电竞旅馆到底属于住宿场所还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社会上争论也较多。而定义为不同的场所,则面临不同的监管。作为新生事物,电竞旅馆迎合市场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的多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都发生在电竞类旅馆内。为此,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经调查发现,电竞类旅馆一间房价格多在200元左右,存在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男女混居等情况,更易滋生违法犯罪。价格便宜的电竞类旅馆,仅仅办理了营业执照,并没有办理过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有的甚至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此外,部分电竞类旅馆在经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询问、记录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身份关系,有的电竞类旅馆虽然履行了告知监护人的义务,但为了谋取利益,采用不如实告知的方式,如只告知监护人未成年人所在的区域,并不告知未成年人将要入住。
目前,大多数电竞酒店按照住宿场所进行消防设计与特种行业的审批。但是就电竞酒店本身提供的上网服务来看,又兼具了网吧的特征。如果仅按照住宿场所管理,必然会产生监管漏洞,例如:未成年人可以不限时长随意上网、上网内容不受监管等。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同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也就是说,网吧应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同时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而现实情况中,电竞酒店几乎均未取得上述许可证。
对此,上游新闻评论文章指出,电竞酒店兼具住宿与上网的双重功能,应当同时遵守酒店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规定,同时受文化执法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的双重管理。
新兴事物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新业态的产生也是立法之初无法预见的,这对于有关部门也是一种考验。既不应简单的一刀切,也不能置之不理。有关部门应当与时俱进,及时填补漏洞,建立相应的联动监管机制,“对症”对新业态实施监管。
检察日报亦同样认为,准确认定电竞类旅馆的营业性质,迫切且必要。对于执法者而言,有法可依是最有力的执法武器。及时明确电竞类旅馆的法律性质,明确相关监管规则,行政执法部门便可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还能针对相关乱象进行预防性监管。对于经营者而言,明确的法律规定就如同划出了禁区,可以从源头上防止经营者打法律擦边球,借旅店住宿之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在电竞类旅馆的营业性质未明确之前,定性不清也不应成为相关职能部门放任不管的理由。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未成年人保护这件事上,我们宁可多做,不可不做。多做可能会出现重叠管理问题,造成资源浪费,但这是值得的。我们必须明确一点,保护未成年人,应是不计代价的,更不能用经济效益规则来衡量投入产出比;如若不做,一旦出现问题,将会是家庭的悲剧、社会的悲剧。所以,即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监管部门也应积极向前一步,主动履职,各司其职,不留监管死角、盲区。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保护,不仅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家庭对监管部门最大的期待。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梁表示,应对电竞类旅馆实行双重管理,由公安机关按照普通旅馆管理的同时,由文化广电部门审批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双方各司其职,分别履行好治安管理和网络安全职责。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开展涉未成年人住宿安全专项整治,消除电竞类旅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危害。
◎解词人 刘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