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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Ⅲ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在当前职校学生实习中存在强制实习、从事与专业学习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等问题的现实背景下,此次修订发布的管理规定颇具针对性。
网友热议
让实习多些自主,让青春多些可能。”
把学生实习当成创收的商机,以‘影响毕业’要挟学生,如此强制‘实习’,于学校显然斯文扫地。”
学校理应让学生掌握充分的自主权,同时,更要注重为学生提供服务,只有牵牢了手中的这根线,学生飞得再高,也是尽在掌握。”
全媒全解
学校不能再是“劳务中介”
实习是学生转为职业人的过渡阶段,既是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就业能力的锻炼平台。然而,近年来,一些职校组织学生进行违规低端实习,把学生作为廉价“学生工”,更有甚者把强制低端实习与学生的毕业挂钩,严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深入分析数字经济背景下岗位升级、职业场景变化新形势,着眼实习全流程、聚焦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在开展实习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
特别是针对实习内容专业不对口、强制实习、收费实习、简单重复劳动、中介机构参与、违规安排加班和夜班等问题,进一步划定“红线”,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处理规定,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首次配发了《实习协议示范文本》,明确了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协议后方可实习。
新京报评论文章指出,一些学校自己当“劳务中介”,也是实习乱象根源之一。要想铲除此种利益链,就必须规范职校学生实习组织,而其关键则在于满足家长的知情权及学生的选择权。
为此,《规定》明确,所有学生参加统一组织的岗位实习,均应当取得学生及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而不得强制;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学生与家长,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
但需要警惕,一些职业学校采取变相方式强制学生参加实习,如把参加统一实习学分作为必修学分,不参加就不能毕业等。对这类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违规职校要及时亮黄牌甚至红牌。
教育学者熊丙奇则表示,实习乱象频发,也有学校因办学经费不足、上级主管部门纵容等原因。对于第一种情况,需加强对职业院校的资金投入,提高职校教师待遇等。更为复杂的是第二种情况。部分低端企业无法通过正常市场渠道招聘所需的劳务人员,而当地却不希望淘汰这类企业,一些地方就会发文要求职校派学生到某一企业实习。
所以,要构建高质量的职校生实习体系,也需各地在经济发展转型中,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出发点,搭建职校学生实习实训平台,并推进职业院校实行现代治理。
中职在职业教育体系中,不是培养低端技能人才的低层次教育,而是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打基础的教育。其中的道理,就如同普通高中之于普通教育体系。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把职业教育变为类型教育,而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将不再是“兜底”与“低端”教育。
这是办好我国职业教育需要有的新认知,也需要以此对包括实习在内的职业教育每一个环节都提出高标准要求。这无疑也是国家层面专门针对职校生实习发布管理新规的意义所在。
◎解词人 刘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