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通报了2018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
据悉,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267件,化解不良资产约7000亿元,盘活存量资产约1300亿元,安置企业职工约18.5万人。先后审理了青岛造船厂、大海集团、万鑫轮胎、泉林集团等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破产案件。在2020年度全国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中,我省办理破产3项(次)二级指标获得满分,成为全国最佳前沿,有效助力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王闯表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制定促进破产重整、落实“六稳”“六保”任务8项措施,制定疫情期间保障困难企业发展10条意见,支持防疫抗疫急需物资产业链破产企业恢复生产。助力僵尸企业出清,制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12条意见,出台全省法院“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方案,设立“僵尸企业”出清绿色通道,2018年以来共受理省、市属“僵尸企业”案件580件,审结422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引导破产企业走破产重整的路径,破产结案方式由单一的破产清算逐步向重整、和解转变,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运用重整、和解方式结案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青岛造船厂重整案被写入2019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万鑫轮胎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2020年山东高院出台破解破产处置“三难”问题指导意见,对解决土地处置、人员安置、债务财产清理等难点问题形成一些创新做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刘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