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企业员工监守自盗,七个多月的时间偷了单位40吨钢铁。案子判决后,转入执行程序。近日,钢城区法院依法执结一起盗窃犯罪案件,被执行人曲某应缴罚金及退赔某企业款项共计15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彰显了法律权威,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曲某是钢城区某企业协议工,从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监守自盗钢铁近40吨,价值15万余元,给该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21年9月,曲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责令退赔某企业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案件立即转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扣划了曲某银行存款共计6万余元,尚有9万余元的缺口。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未发现其名下财产。在开展现场调查时,执行干警获知曲某在钢城区有两套房产,遂立即查封了其中一套房产。为震慑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于查封后第四天即迅速依法启动拍卖、议价程序,并同时向曲某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希望曲某及其家属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最终,曲某家属权衡利弊,答应尽快筹钱,在查封房产二十天后,全部交清上述款项。
近年来,钢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蔺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