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今年是“一征两退”兵役制度改革实质推开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济南市日前制定出台《关于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优待措施包括“政治激励、经济激励、就业激励、应征激励”4大项10条。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在政治激励方面,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在济就职的,就职单位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接收预备党员时,将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间现实表现纳入考评体系,重点在“四有”军人、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党员预备期期间的培养管理,按时转为正式党员,优先提拔使用。
经济激励方面,享受部队贡献奖励金,凡从济南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部队提干、考入军校的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当地原有奖励基础上再增加 1000元。同时,发放一次性应征补助金,对户籍在外地或在外地求学的大学毕业生,按照省外800元、省内500元标准发放。
就业激励方面,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用人单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设置一定的岗位,年龄和学历适当放宽;优先招录为专武干部,专武干部岗位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招录,原则上比例不低于50%;优先聘用到国有企业,市属、区县属国有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拿出不少于5%的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扶持自主创业。
在应征激励上,各区县征兵办公室优先安排报名应征的大学毕业生上站体检,优先组织政治考核,体检政考“双合格”且通过役前教育训练的优先定兵、优先安排兵员方向。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