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疾控中心了解到,根据山东省统一安排,遵循分阶段逐步推进原则,8月1日起,济南市开始为15-17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计划月底前完成这部分人群全程接种,下一步将根据上级部署安排,继续推进12至14岁人群接种。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淼
昨日,在济南市妇幼保健院舜玉社区新冠疫苗接种点,一名高中生正在接种新冠疫苗 记者 孙淼 摄
呼吁8月上旬接种第一剂次
“目前,济南市准备了24万剂次新冠疫苗,将根据各区卫健部门、各学校15-17岁人群人数进行分配,全力保障该年龄段人群疫苗接种工作顺利进行。”济南市疾控中心免疫预防所所长赵小冬介绍,济南市15-17岁人群可以接种,接种时需年满15周岁。具体接种地点原则上在校学生接种工作按学校属地开展,也可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门诊接种。非在校人群可由社区组织或个人预约,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种类的新冠疫苗都已向未成年人开放接种。赵小冬表示,目前国家仅批准了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3-17岁人群中紧急使用。长春生物、兰州生物、北京科兴、大连科兴等四个企业为以上两个企业生产的新冠疫苗进行分包装,其出品的新冠疫苗亦可用于3-17岁人群。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以上两种新冠疫苗在3-17岁人群中的抗体阳转率和抗体水平与成人相近,接种后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
“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大于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因此,赵小冬呼吁,全市15-17岁人群在8月上旬完成新冠疫苗第一剂次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学校反馈接种信息。预计在月底前完成这部分人群的全程接种。下一步将根据上级部署安排,继续推进12至14岁人群接种。
需监护人全程陪同
15-17岁人群接种时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携带受种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件,如果有预防接种证请同时携带接种证。赵小冬提醒,接种前监护人要了解新冠肺炎和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避免受种者空腹接种、劳累后接种等。监护人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由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受种者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
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据赵小冬介绍,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情况,均不能接种新冠疫苗。此外,暂不推荐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据介绍,接种后24 小时内,受种者尽量不洗澡,避免接种部位感染;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受种者状况,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1周内受种者要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致敏食物或此前不常食用的食物,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如果接种后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红肿和瘙痒、一过性发热等现象,无需特殊处理。这些反应一般2-3天内会自动消失。如发生持续不适或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