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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载人超12周岁将被罚

2021-8-26 8:42:09 来源:山东商报

        在济南,电动自行车几乎是每家出行必备,尤其是早晚高峰期,路上黑压压的车流可以用壮观来形容。随着电动车数量急剧增长,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各种违法乱象也给交通安全造成很大隐患。8月25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期,交警部门将有重点、有层次地在市区各主要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当日早高峰,济南槐荫交警大队在辖区多个路口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进行查处,约1个小时的执法行动中,共查处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载人40余起。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驾驶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违法载人将被罚款10元

 

        乘坐人也要戴头盔
  

  执法行动刚开始,在济南经七路纬十二路路口西南角,一名年轻的黑衣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经七路自西向东驶来,交警示意其停下时,他还一脸疑惑的问道:“我戴头盔了呀,为什么拦我?”交警指着他后座上正低着头玩手机的女朋友说:“骑电动自行车不能载12岁以上的人,您这么载人骑行是违法的。”小伙子有些不服气地辩解,自己只知道骑车需要佩戴头盔,并不了解不能搭载乘坐人。交警见状又好气又好笑地问他,“你女朋友的头盔呢?她的安全谁负责?”男子闻言不好意思地偷偷瞥了女友一眼,连连对交警说自己没意识到,下次一定遵守规则,安全行驶。交警对二人予以了批评教育,并对男子违法载人的行为处以十元罚款的处罚。

 

  不到5分钟的时间,在同一位置,又有两人因共骑一辆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下。记者发现这两人不仅没有佩戴头盔、违法载人、电动车竟然连车牌都没挂。骑车的小伙子称自己刚来济南时间不久,车是近两日在家附近的电动车销售网点花500元购买的二手车,方便平时和室友一起上下班,“当时销售网点也提醒我们尽快去挂牌,但由于早上赶时间去上班,便侥幸上路了,没想到被交警抓了个正着。”根据相关规定,该男子因驾驶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违法载人被罚款10元、因驾驶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被罚款20元。

 

  就在查处行动接近尾声时,民警远远看到纬十二路由南向北有三人同骑一辆电动自行车,窄小的车子被三人压得摇摇晃晃,在早高峰的车流中小心翼翼地行驶而来。民警立即上前将他们拦停。经问询,这是一家三口,骑车的是父亲,前后搭载的两人分别是6岁的儿子和孩子母亲,三人中仅有父亲自己佩戴了头盔。孩子母亲告诉记者,因为觉得三人同时佩戴头盔不仅麻烦还没有地方放置悬挂,所以全家只购买了一顶头盔,“谁骑车谁戴。”了解到两名家长的想法后,民警将三人带到安全地带,严慈相济的对这对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么骑车太危险了,万一出事多可怕啊。”最终,在民警的规劝下,母亲决定带着儿子乘车出行,父亲也保证一定给家人补齐头盔。

 

  在当天上午持续一个小时的执法行动中,济南槐荫交警共查处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载人违法行为40余起,其中有学生、有情侣,还有赶时间的上班族,大多数人在交警的批评教育下,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多加注意。
  

        后座不能带成年人
  

  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数量突破400万辆。近年来,随着数量的急剧增长,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象比较突出,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明明有后座为啥却不能带成年人?“对于电动车限制载人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济南槐荫交警大队经六路中队中队长潘彦告诉记者,按照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二轮电动自行车上路是按照一个人的安全标准来制定的,如果一辆车上载了俩人,车的重量加大,车的重心也变得不稳,刹车距离也会变长。“二轮电动车的结构不是很稳定,又因为车身小巧,导致承受力一般。虽然设置了后座,但是一旦超载,很容易挤压电动车的部件,尤其是磨损碟刹盘,会带来很大的刹车隐患。”他表示,“电动自行车在进行超载或超员时,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相比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就是肉包铁,鸡蛋碰石头,再加上非法载人,等于把两个人置于危险当中,所以要加大对非机动车的查处力度。”

 

  “其实,时速不高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可以载人,但是有年龄限制。”潘彦介绍,“按照交通法规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其中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下一步,交警部门会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严查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济南槐荫交警大队宣传科科长郭风雷表示,“广大市民驾乘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上路时一定要悬挂号牌、不闯红灯、不逆行,在城市市区道路不要违法载人。同时,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骑、乘人员都要佩戴头盔。”
  

        罚单录入交通违法记录平台
  

  整治济南道路交通环境的严查行动,得到大多数市民的认可和赞同。但是和机动车相比,交警在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时面临的难度比较大。民警告诉记者,放纵非机动车违法,很可能会“害命”,“我们依法加大整治力度,让非机动车驾驶人切身感受到违法的代价,倒逼他们改掉交通陋习。”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注意到,在执法过程中,交警会对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违法行为开具罚单。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早高峰时段,众多非机动车车主急着赶时间上班、送孩子,出于怕丢面子的心理,大多数会主动选择接受罚款。但也有不少骑行人看到罚款金额仅为10元、20元时,不以为然的将罚款单随手撕掉或丢掉。那么,针对非机动车违法,是否就难以形成持续的监管机制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一般罚款20至50元不等,这样的处罚震慑力度看似不大,但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是会同步录入交通违法记录平台的。如果当事人有驾驶证,则必须处理完罚单才能顺利审车或者换证,无疑这张罚单是‘有效’的。”民警告诉记者,除此之外,道路上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还可将违法人、违法行为与车辆对应起来,一旦被监控抓拍,通过人像比对读取违法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然后反馈到路口的交通违法曝光屏上,让违法者在大众面前“丢丢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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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通过驾考就送头盔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的安全防护水平,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济南历下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联合辖区15家驾驶人培训学校,共同发起《“一盔一带”文明交通践行活动联合声明》,从8月25日开始,对一次性通过考试合格的优秀驾驶员赠送安全头盔。

 

  8月25日下午,记者在济南历下车管分所看到,当天通过摩托车驾考的47名驾驶员,在领取驾驶证的同时还获得由报名驾校赠送的安全头盔。

 

  从去年开始,济南市就掀起了一股摩托车考证热。历下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尚健介绍,目前,在历下区已经有友谊、易达利等15家驾校开设了摩托车驾培业务,“截至8月初,今年历下区摩托车驾驶人的数量新增8000余人。”

 

  为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提升摩托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昨日,历下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联合历下区15家驾驶人培训学校,共同发起《“一盔一带”文明交通践行活动联合声明》。与此同时,从8月25日开始,每期一次性通过考试合格的优秀驾驶员,将由驾驶人培训学校赠送安全头盔,活动会一直持续至今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