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济南市文明办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进社区工作推进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升驾乘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即日起,电动车 头盔推广点将力争覆盖至全市每个居委会,包括在社区超市、广场位置增设可方便居民租借头盔的租赁点;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倡导员岗位进行佩戴率督导;社区工作人员针对有电动车的家庭入户上门宣传等方式。同时,市文明办还会对各文明单位、社区的头盔佩戴率进行考核,对于佩戴率较低的单位、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和帮扶。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济南市中交警大队向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赠送平安玫瑰和温馨祝福卡片,花式劝导提倡安全出行。
部分社区佩戴率仅10%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凤阳在会上介绍,前期,交警部门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期,对部分文明单位的电动车头盔佩戴情况进行了10分钟的视频抽检,并对佩戴率进行了排名。8月13日早高峰期间,又针对市内五区随机选取了部分社区进行10分钟视频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济南历下区开元山庄社区头盔佩戴率为20%,市中区领秀城社区头盔佩戴率为50%,槐荫区阳光100社区头盔佩戴率为20%,天桥区天馨苑社区头盔佩戴率为10%,历城区还乡店社区头盔佩戴率为20%,高新区奥龙观邸社区头盔佩戴率为10%。”曹凤阳表示,虽然交警部门此前一系列的推广纠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抽检结果来看,社区佩戴率整体偏低,“需要狠下功夫,扎实推进,快速提升。”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从源头管理、违法整治、宣传教育、完善设施等多个方面开展。源头管理包括在市区主要路口、社区(村居)、住宅小区、学校及幼儿园、医院、商圈、机关单位等出入口设置宣传劝导点,进一步推广“3选1”宣传劝导模式;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加大路面违法整治,加大对骑行人员佩戴头盔的督导检查力度频次;利用固定和流动的宣传教育点进厂企、机关、学校、社区等领域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教育;对市内五区的文明单位和社区开展摸底检查,通报问题、落实整改;在社区、路口、政务中心等人流量较大的位置增设共享头盔推广点,让市民能更方便地就近使用头盔。
推动佩戴头盔习惯养成
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进社区的工作,济南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苏庆勋表示,推动居民群众养成骑行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力争将电动车头盔推广点覆盖至全市每个居委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济南市文明办将配合交警部门不定期到各社区开展戴头盔督导行动,对不按规定戴头盔、违规行驶等行为,加强劝导力度,强化督导治理,在重点时间段紧盯重点区域。具体内容包括在社区超市、广场位置增设可方便居民租借头盔的租赁点;通过派发宣传单,为过往居民科普戴头盔的重要性,提醒大家骑乘电动车要佩戴好头盔,确保安全出行;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倡导员岗位进行佩戴率督导,对于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及时进行劝导,对于拒不配合的予以曝光;社区工作人员针对有电动车的家庭入户上门宣传,教给居民如何正确佩戴等。
同时,市文明办还会将交警部门采集到的路面查纠信息和社区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并把这些数据通报到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对各个区的不文明信息进行通报排名,对于佩戴率较低的单位、社区进行批评和帮扶,并纳入文明单位考核。
“通过增加宣传、管理力度,让‘守交规、戴头盔’的安全意识扎根群众内心。”苏庆勋表示,文明办将配合交警部门,通过社区推广加强居民驾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和依法依规安全出行的意识,让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各地花式劝导戴头盔
根据交警部门公布的社区抽检情况,8月13日下午,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来到五个小区中头盔佩戴率最高的领秀城社区,了解小区居民对戴头盔的看法,家住领秀城A区1号楼的居民赵先生表示:“非常支持!我在骑车前的基本动作就是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更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
一位路过的市民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头盔前段时间就买来戴上了,现在每次出门都会戴好头盔。”她表示,物业管家会在业主群里宣传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知识,还会转发交警部门推送的相关信息,对电动车出行的安全规定进行讲解,提醒居民无论何时出行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在骑行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我也向家人和身边的朋友进行了宣传,希望大家都能够做到文明出行。”
其实,依靠社区开展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推广工作,在不少地区都已取得相当不错的成绩。例如苏州的部分小区就在出入口安装了智能预警识别联动系统,可以对骑行电动车的业主进行识别是否佩戴了头盔,如果未佩戴头盔,出口的道闸不会抬起,业主就无法出去,也就意味着,业主想要从这个出口出去,必须佩戴好头盔;杭州在部分社区内设置了“不文明交通曝光台”,让“上榜”之人“红红脸”,也让邻里街坊互相监督;深圳的部门小区出口安装了伴有滚动文字和语音播报系统的设备,市民进出就会自动播报“请戴好头盔”的安全提示。
会上,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将借鉴其他地市的宣传推广经验,联合社区利用悬挂横幅、播放警示视频、安装语音提示等方式,从源头组织和提醒市民出行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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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已在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来自工信部的数据显示,2020年1—12月,全国电动自行车产量2966.1万辆,同比增长29.7%;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全世界第一。如果不加强管理,庞大的数据背后将隐藏着巨大的“道路安全风险”。
7月31日,济南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8月11日,济南在历下区试行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处罚方式“3选1”;8月12日,济南市中区组织“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文明行为启动信息采集”,人脸识别,采集信息抄送文明办,通报给当事人所在单位。这一系列举措都在表明,济南正在“加码”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的管理。
此前,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普及度一直不高,其实是缺少强有力的外部约束,背后的制约主要在于没有“法律”让执法“合法化”。全国立法层面同样没有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强制性要求,这也导致很多地方在推进立法时遇到权限问题,无法强制要求佩戴安全头盔。记者梳理发现,现在的地方性立法多是以省、直辖市的名义在推进,比如江苏、浙江。太原市是比较特殊的一个,是以地方性条例规定“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罚款”。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已经在推动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相关立法工作。“希望尽快立法,同时也需要多方配合。”有民警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