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雨天道路积水,如果再有一辆车飞速驶过,最尴尬的莫过于路上行人——污水溅满身,弄脏衣服还影响心情。对于这种情况,大多数人可能会选择骂车主两句泄愤或是默默认栽。然而近日,济南一男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被一行经的汽车溅了一身水,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结果,当事汽车司机因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慢行,于8月10日被交警部门处以20元罚款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视频中,车辆经过漫水路段时并未减速,过往行人纷纷遭殃 (视频截图)
类似的情况并非第一次发生,8月5日,济南交警支队历城大队接到市民举报:一辆汽车在唐冶西路与经十路交叉路口由西向东行驶时,途经积水路段加速行驶,溅了过路市民一身水。
接到报警后,交警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信息,通过视频查证确定涉水车辆为一轻型栏板车,俗称“皮卡车”。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通过监控视频看到,该车在通过路口处积水较深的路段时,并没有像前后其他车辆一样选择绕行,而是直接冲进了积水中,导致车轮激起的水花四处飞溅。记者目测车轮碾轧起的水花超过2米,整辆车好似一座行走的“喷泉”。由于当时旁边还有不少骑行的市民,过往的行人纷纷遭殃。至少有5人被高高的水花漫过头顶溅了一身,其中有3人险些在水中摔倒。
随后,民警联系了该车驾驶人,因涉嫌“驾驶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通知其尽快前往历城交警大队潘庄中队接受教育处罚。
记者了解到,对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慢行这一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记者还发现,山西太原、河北沧州、江西南昌等多地均有司机曾因开车溅行人一身水被处罚。其中,2019年,太原开出首张行经漫水路不减速的罚单,对涉事司机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2020年,沧州一男子因违法变道、经漫水路未减速,被罚款150元、记3分;今年6月份,南昌一车主也因类似情况被处以150元的罚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 提醒 |
雨天行经漫水路段,应该如何行驶?根据交警部门的科普,这里给出一些小贴士:
1.雨天行车注意控制车速,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车距;
2.行经漫水路段,勿左右躲闪、随意制动,不要高速驶过,应提前降低车速,缓慢通过;
3.涉水行车应选择距离最短、水位最浅、水流最缓慢、水底最坚实的路段通过;
4.车辆尽量保持直线低速行驶,需转弯时,应当缓踩刹车;
5.耐心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勿急躁抢行,防止撞到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