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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15-17岁人群陆续接种新冠疫苗

2021-7-31 8:10:54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日前,我国新冠疫苗已获批在18岁以下人群接种。作为最经济、最有效的预防措施,山东省目前正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8月1日开始,我省陆续安排为15-17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


        据了解,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批准了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疫苗在3-17岁人群中紧急使用。长春生物、北京科兴、大连科兴等三个企业为以上两个企业生产的新冠疫苗进行分包装,以上疫苗均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记者从山东省疾控中心了解到,根据全国统一安排,山东省近期将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自愿、保障安全的原则,逐步推进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从8月1日开始,各市将按照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陆续为15-17岁人群,特别是近期出国等急需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后期会逐步扩大到其他适龄未成年人群,以在全社会建立有效的新冠病毒免疫屏障,避免新冠病毒的传播。


        省疾控中心提醒,18岁以下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接种前监护人需要了解新冠疾病和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为儿童带好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如有接种证亦请同时携带;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到达接种点后,接种前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儿童如有以下情形,则不能接种新冠疫苗: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淼 通讯员 闫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