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19日发布《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将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教育、供热、供水、电力、交通等8大类18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纳入政府成本监管范围。
《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显示,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监审的包括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省内跨市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列入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授权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监审的包括城镇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配气价格、辖区内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的供热价格、城市公交及轨道交通、公办高中学费及公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住宿费、非营利性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公办及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及住宿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服务价格;授权市价格主管部门监审的包括不跨市的省属水利工程及市辖区跨县和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通行费标准、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费标准;授权县价格主管部门监审的有县属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
规定凡列入目录清单的政府定价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或定期成本监审,未经成本监审的,一律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
近期,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规定,对全省85家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的92条输气管线,依法开展定价成本监审,为政府科学、合理核定相关企业管道运输价格,提供基本依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姮 李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