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12月23日,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831928)披露,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赵世香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原因是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即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2019 年及2020年,开泰石化为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两次担保,担保金额均为7000万元,均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补充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0 年,开泰石化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笔,共计 36056 万元,后又补充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决定给予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董事长、总经理赵世香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上述问题的应对情况,开泰石化在公告中提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切实加强对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准确、及时、规范地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类似事项不再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具体整改措施,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于12月27日多次致电公司董秘办咨询,截至发稿,电话并未接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姮 李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