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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事不断 人事堪忧

2021-12-13 10:01:59 来源:山东商报

       近期,涉犬纠纷屡见报端。先是,安徽“徽州宴”老板娘声称“狗比人值钱”。随后,河南安阳一老人被两只大狗咬伤后,犬只主人拒不道歉。再到湖北武汉女子“拿命控告遛狗人”坠楼身亡等等。“狗比人值钱”,“狗比你家娃金贵”,“我家狗不咬人,咬到你赔十万”……犬只主人口出的“狂言”屡屡冲上热搜。种种人狗“冲突”的背后是未能依法文明养犬的问题。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远

 

       犬只伤人 事件频发

 

  中国是一个宠物大国。《2020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城镇宠物犬数量为5222万只,全国城镇养犬人数为3593万人。


  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部分人群违规遛犬、未拴绳遛犬,犬只随地便溺、损毁绿地、扰民,流浪犬、大型烈性犬伤人等现象屡见不鲜。其中,由于遛狗不拴绳、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造成犬只伤人,并由于处理不当,导致市民矛盾激化的乱象尤为突出。


  7月2日,安徽蚌埠。一自称是“徽州宴”老板娘的女子,与小区居民发生了争执和冲突。该女子声称“有钱不怕,几千万都赔得起”,“狗比人值钱”。“徽州宴”老板娘火上热搜,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9月20日,河南安阳。一老人被两只大狗咬伤,面对监控记录,身为当地公职人员的犬只主人却否认狗咬人并称“我从来不相信(视频)。”直到调解此事的电视台记者痛哭,此事才最终发酵,并得到解决。


  11月13日,湖北武汉。35岁的卢女士生前与多名同小区业主因遛狗不牵绳一事产生纠纷,并曾被遛狗不牵绳业主“围堵、骚扰”。其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无果,生前曾表示要“拿命控告”遛狗不牵绳老人。


  12月5日,陕西西安。一对夫妻外出遛狗未拴绳,小狗奔向一名小孩,孩子受到惊吓,孩子家长指责狗主人为何遛狗不拴绳,引发争吵继而升级为肢体冲突,狗主人称“狗比你家娃金贵”。


  12月10日,湖北武汉。一则视频显示,关山大道保利广场附近几位狗主人遛狗不牵绳,有女子路过被吓到与狗主人发生争吵。一位养狗者喊道,“我家狗不咬人,咬到你赔十万”。


  其实,“我家狗不会咬人” “我就在它身边,有特殊情况我会马上制止”为理由,外出遛狗不拴狗绳,是一种对宠物管理的放任行为。公开报道显示,对于小孩或者一些怕狗的居民来说,无论宠物狗是否温顺,他们都会感到害怕。即使一些平日看起来非常温顺的狗,在“发情期”或者受到惊吓等特定情况,也会性情大变袭击路人。

 

       “一刀切”式管理惹争议

 

  记者梳理发现,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养犬管理办法,内容涵盖养犬登记、狂犬疫苗强制接种、遛狗应系狗绳等规定,很多地方也规定在城区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犬。


  不过,为解决部分人群不规范不文明养犬问题,有地方采取了禁止小区居民养犬、禁止市民白天遛犬等“一刀切”式的办法,同样引起公众热议。


  9月23日,河南郑州。冯庄社区居委会发布《冯庄社区安置区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规定该社区三个安置区禁止养犬,居民所养犬只一个月内处理完毕。有居民反映,如继续养狗,将会被“处罚”。冯庄社区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网传的“禁狗令”,是社区规范管理办法中的一项。小区里经常有不牵狗绳的狗和随地大小便的狗,严重影响居民的人身安全和小区内的卫生环境。安置区里老人和小孩比较多。目前,该社区禁养犬只的规定已被喊停。


  物业、小区发通知要求全面禁止养狗缺少法律依据。饲养宠物是公民的权利,只要宠物是国家法律允许饲养,公民在遵守法规的情况下是有权利进行饲养的。


  12月初,云南昭通。昭阳区一纸养犬管理通告引起广泛关注。通告要求,早上6点至凌晨零点内,禁止任何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中包括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并且,市民外出溜犬必须拴绳、为犬只佩戴口罩。


  通告公布后,引发网友热议,被称为“最严遛狗令”。对此,有市民反映称,“这一规定既不文明也不合理,甚至没有一点人情。” “大家要的是文明养宠,有明确的规定,明确养宠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这样“一刀切”。当地曾回应本报称,该通告发布的背景为近期每周因犬只伤人而注射狂犬疫苗的人次较多,近一周约300针次。

 

  发布通告的初衷也是希望通过此举将犬只伤人事件的数量快速降低。

 

  协同共管文明执法

 

  解决文明养犬问题,需要协同共管,严格执法,需要公安、城管、社区居委会、物业等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近期,全国多地根据自己的城市特点解决“犬患”问题。


  例如,在山东德州,今年1月1日,《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对犬只免疫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德州市成立养犬管理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养犬管理工作推进会、市区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专题会等多次会议,对市区养犬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别于6月1日至8月30日、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重点管理区,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公安、城管等部门对“犬患”问题突出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等区域和部位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养犬不办证、遛犬不拴绳、犬粪不清理等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


  在广东深圳,深圳城管部门推出系列文明养犬服务、关爱、执法等举措,建立了文明养犬全周期管理深圳模式。据当地媒体报道,“领养替代购买”是深圳文明养犬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减少流浪犬的一项重要举措,2020年至今,全市共有1500只犬被领养。自2018年深圳推行“扫码办证”以来,深圳犬只基本已全部办理了登记手续,犬只登记率居于全国首位。深圳从2020年全面推行犬只芯片植入,且芯片植入免费,许多市民自觉带狗狗植入芯片。


 

  呼吁依法文明养犬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要求,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因此,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生效后,宠物主人遛犬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狂犬病是狂犬病毒所致的急性人兽共患传染病,人发病后病死率几乎100%,全球99%以上病例为病犬传播。尽管与2007年的最近高峰(3,300例人类病例)相比下降了94%,2020年,全国依然报告人类狂犬病病例20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