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方面是,监管部门对于运营商的APP必须做到技术监管,能够发现“谁窃听”了,谁“收集了”,收集之后“干啥了”;另一个方面是,提升打击的标准,谁不按照规定来,谁滥用个人信息就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
20多家企业承诺“不监听个人隐私”。10月22日,由中共深圳市委网信办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管局主办的深圳市APP个人信息共护大会在深圳中心书城举行。腾讯、华为等20余家重点APP运营企业签署《深圳市APP个人信息保护自律承诺书》,向社会公开作出“不超范围采集信息,不强制索要用户授权,不利用大数据杀熟、不滥用人脸识别数据,不监听个人隐私”等承诺。(10月23日深圳商报)
去年10月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 年)》,明确要求深圳率先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今年7月,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率先就数据保护和利用开展地方立法,率先明确提出“数据权益”,确立处理个人数据“最小必要”原则,明确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5000万元。
可以说,对于数据安全国家层面、地方层面都十分重视,这既是数据安全保障的需要,也是对百姓“不再在网络裸奔”诉求的回应。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能够造福社会,使用不好则会危害社会。如今,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公害。
大数据之下的智能时代,俨然在上演着“窃听风云”。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就在于“高科技”之下的“高风险”,“高风险”之下的“高伤害”。手机APP出现的超范围采集信息,强制索要用户授权,利用大数据杀熟、滥用人脸识别数据,监听个人隐私已经成为公害。又何况,这种泄露的信息,不仅是侵犯了个人的隐私,还造成了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精准诈骗”,其已经不仅仅是“商业营销”的问题,而是社会治安的问题。治理由APP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到了“不得不为”“不能不为”的时候了。
似乎,让企业签订“承诺书”是一种不错的约束手段。而实际上我们不能对于“承诺书”过于信任。说到底,“承诺”只是道德层面、文明层面的自觉,这就犹如赌咒骂誓一样,再狠毒的骂誓也未必能起多大作用,发誓只能约束“守规矩的人”,而对“不守规矩的人”只会是耳旁风。真正起作用的是“痛彻心扉”的“执法痛感”。一个方面是,监管部门对于运营商的APP必须做到技术监管,能够发现“谁窃听”了,谁“收集了”,收集之后“干啥了”;一个方面是,提升打击的标准,谁不按照规定来,谁滥用个人信息就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
20多家企业承诺“不监听个人隐私”,能否终结“监听风云”?这里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郝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