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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内上市最高可获补助1400万

2021-10-15 9:09:30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通过上市挂牌实现直接融资,潍坊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简称“《政策》”),《政策》共有13条,其中有12条涉及企业发展最需要的资金支持,对于在沪、深、京三个交易所上市企业,对其的补助最高将达到1400万元。

 

        据了解,该《政策》自2021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9日,支持对象包含在境内外上市的本地企业、外市上市后迁至本地的企业,支持的资金种类有地方财政贡献补助、融资补助、上市补助、项目补助、专项补助等,根据上市地点、板块的不同,补助金额也各不相同。

 

        其中,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1400万元补助。经山东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后,每家补助400万元;经证监会发审委或交易所上市委审核(审议)通过的,每家再补助600万元;上市融资成功后,每家再补助400万元。

 

        对于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待境外上市融资成功后,每家补助1200万元。同时,《政策》也对企业在三板、四板挂牌给予补助。对拟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待挂牌且直接融资后,按挂牌当年实际直接融资额的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政策》还鼓励企业通过买壳、借壳、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控股市外上市公司,若将注册地迁至潍坊且在10年内不外迁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并享受“一事一议”专项政策。对其并购重组时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补助。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姮 黄寿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