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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包支书”案牵出一批“草包”

2021-1-31 11:14:21 来源:山东商报

    近日,贵州女子称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警方跨市铐走行拘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毕节警方随后通报称,经审查,传唤程序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七星关区纪委监委也对其中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介入调查。


  “草包书记”一词因此一度登上热搜,舆论场由此展开热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人民日报评论、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等均刊发评论,对此事折射出的“耍官威”“公权滥用”现象进行批评。


  平心而论,“草包”一词的确有偏激成分,但也是事出有因。被拘者任女士言辞略显过激,是因为质疑“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社区支书却以“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霸道答复。央视网对该支书的作风批评道:社区支书不仅暴露自身工作能力不足的短板,也凸显了其盛气凌人的蛮横作风。


  作为领导干部,本不应该因为群众的一句“骂声”就恼羞成怒,而当地警方以此为由“跨市拘捕”,这种明显违法之举又是如何通过相关领导审批并执行的?其背后的问题令人细思极恐,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件“草包支书”案牵出了一批“草包”!


  任女士的质疑是否有理有据?《人民日报》对此指出,居民提出的质疑合情合理,也符合《民法典》中关于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决定权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社区管理还是行政处罚,凡事都要依法依规,倘若放任权力滥用,突破法治底线,迟早都要翻车。《新华每日电讯》评论文章指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这一事件,从侧面反映了人们对公权私用、滥用的深恶痛绝。


  批判用权任性的同时,警方违法异地传唤的做法也饱受诟病。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明,公安机关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作出处罚,即“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的《一句“草包”被行拘 权力不容滥用》评论拷问权力滥用者,立足大众,呼应民意。文章指出,能否将“微信群聊中称‘草包支书’”定义为公然侮辱,在这一关键问题上,毕节警方显然欠缺妥善考量,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直接关系到后续跨市抓人、拘留等行为。


  央广网认为,说书记是“草包”,不宜被认定为侵权。虽然这种评价具有负面的意义,但这仅是群众对干部履职能力的一种情绪表达,并非对干部本人的人格的否定。相反,这种评价反而是群众对干部进行监督的表现。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支书刘某的前夫赵某系毕节市七星关分局民警。据报道,按照任女士的说法,当地公安局诸多行为都有待商榷。比如,毕节警方跨市传唤、未穿警服,录口供超时,无视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没有在下达拘留通知后24小时联系当事人家属等。毕节市公安局26日撤销对涉事女子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也明确提到涉事派出所“传唤程序违法”。


  这里面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纪违法问题,也需要深入调查。不论调查结果如何,身为执法部门,决不能因滥用权力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红星新闻最新消息,1月28日,贵州毕节“骂社区书记草包被拘3日”当事人通过头条平台发声称,当地派出所所长、分局副局长和毕节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已登门道歉,相关部门对其所在社区业委会涉嫌挪用十万一事介入调查。任女士称,关于业委会挪用了数十万一事有关部门也已介入调查,“这么多人盯着,我想相关部门也会按照合法的调查程序去处理。”


  近期,“耍官威”事件频发,从近期大连的街道王副主任和社区的卢书记,到济源“掌掴书记”,再到如今毕节“草包支书”,这些例子说明,警惕权力滥用,既要眼光“向上”,也要眼光“向下”。


  “草包支书”再次敲响警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对每一位执法者的底线要求,权力来源于人民,有权不可任性,“耍官威”一定会栽跟头。只有切实做到倾听民意、秉公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真正赢得百姓的口碑、得到人民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