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香港特区政府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接受总台记者专访时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合法合情合理,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优势。
郑若骅表示,香港政府可自行决定押后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时间,但根据基本法规定每一届立法会任期为4年,押后一年选举而产生一年的空缺期问题则是一个宪制的问题,须交由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
郑若骅说:“这个决定合法、合宪、合情、合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来考虑,用哪一个方法最合适。因为,这是一个特别的事情,是突发的,而且是非常特别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我认为全国人大常委是用了一个决定非常恰当的方法,因为它是处理只有这一年突发的事情,所以它就考虑的就是从这一个点来做,而不是有人说什么修改基本法的问题,因为它是特事特办。”
郑若骅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充分考虑到香港立法会运作的周期特点,符合法律和情理。
郑若骅说:“在立法会的运作上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考虑过,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要求把第7届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它也就决定把这一个继续运作期延长作为不少于一年。这其实也给了香港特区政府一个弹性,因为,万一疫情有什么要拖延一点点的时候,香港特区政府就可以自己来定什么时候去做这个选举的日期。所以,从整个层面来看,完全是符合宪法跟法律。因为,它是一个全国人大常委的权利,这完全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事权,完全是合情合理。”
郑若骅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体现出国家对香港的关心和支持,也充分体现出“一国两制”的优势。
郑若骅说:“这一个决定是中央人民政府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的一个支持。因为,如果它没有那么快通过的话,可能就会有很多疑虑,究竟这一年是不是一个空缺,我们在这里的立法会的工作,会不会变成是一个没有合法性的工作。所以,全国人大常委在那么快的时间之下作出决定,也配合到、也支持到香港作出的这样一个非常难的决定,押后一年选举,其实也完完全全表现了‘一国两制’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