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多元化创业投资机构体系方面,提出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允许并鼓励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壮大创业投资机构队伍,提升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水平。
在拓宽创业投资投融资渠道方面,为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通知》提出了建立股权债权等融资服务机制、培育壮大创业创新项目聚集区、支持创业投资多渠道融资等3项工作重点。
在营造创业投资良好服务环境方面,《通知》明确提出,山东各市、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的有关政策。在进行工商注册时,创业投资企业名号应明确包含“创业投资(基金)”字样;企业登记部门与创业投资行业备案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提供便利,放宽创业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对创业创新早期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培育更多自主品牌。优化信用环境,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将企业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息纳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等进行公示,创造鼓励创业投资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