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明确支持灵活就业,要求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今明两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刘建宇
鼓励灵活就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说,《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是我省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措施的“加强版”,是保居民就业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
根据《方案》,我省将以更大力度“稳企业”,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允许有条件的市,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并实施阶段性缓缴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以免缴。
同时,以更大力度发展“新就业”。在支持自主创业方面,我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0万元,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要求,培育认定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支持“小店经济”发展。支持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我省还提出,鼓励共享用工。鼓励开工不足企业允许员工兼职兼业、自主创业或成建制与其他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合作。
夏鲁青表示,我省将更大力度“保生活”。对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不高于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最长6个月。更大力度“强培训”,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年内完成补贴性培训100万人次以上。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明确县级以上政府承担防范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力、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为防范规模性裁员,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不裁员或少裁员,对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要提前介入,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制定裁员方案并稳妥组织实施。
拓宽就业渠道
夏鲁青说,我省将重点拓宽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小微企业、基层服务项目、就业见习、升学、入伍等八大渠道。
夏鲁青表示,我省将加大基层机关招录应届毕业生力度,县级以下机关定向招录1000名左右应届毕业生。今明两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国有企业今明两年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新增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不得将在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促进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年内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我省还将扩大就业见习规模,2020年组织不少于3万人参加就业见习。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满仍未实现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阶段性适当延长见习期,并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到不少于3.2万人;争取国家支持,挖掘我省高校办学潜力,努力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毕业生入伍规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新兵征集比例提至义务兵征集任务数的80%、25%。
为促进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将对我省高校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夏鲁青表示,我省将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广使用电子报到证,推行网上签约“秒办”服务、报到证遗失补发“简办”服务。自2020届起,接收单位未办理档案集中托管或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将个人档案派回户籍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托管。省内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档案流向。
我省还将延长户档留校时限,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三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