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百日专项消费计划”,加之湖北荆州近日推出的“福利预支”,在受疫情影响,各地经济不同程度受挫,民众收入减少,消费能力降低的背景之下,各地为刺激消费助力经济发展,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荆州市总工会印发的相关通知显示,当地各基层工会将全年可发放的法定节日慰问品,提前在6月30日之前发放,相关慰问品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每人2000元。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的员工福利发放新规,逢年过节,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而“逢年过节”指的法定节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以及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面对荆州此举,四川在线天府评论指出,“福利预支”可以在短期内刺激集中消费,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地方经济,但与此同时,提前发全年节日慰问品属于“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种“寅吃卯粮”做法并非上策,仅可以作为一项短期刺激消费的应急举措。
因受疫情影响,许多企业尽管已经复工复产,但经营状况举步维艰,经济效益一时难以恢复,民众特别是上班族的经济收入不同程度减少,甚至极少数人为零收入,导致消费能力降低,家庭生活质量下滑。
在此特定背景下,各基层工会购买一大批生活必需用品或提货券,作为全年可发放的节日慰问品,提前全部发放给民众,等于是雪中送炭,一方面,可以缓解家庭的生活压力,不至于少数家庭“挨饿受冻”;另一方面,短时间内集中刺激消费,能助力当地尽快恢复经济,可谓一举两得。此举措短期内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在当下疫情时期并非上策,也值得大胆尝试。
作为短期应急举措,提前发全年节日慰问品无可厚非。然而,提前发全年节日慰问品,属于“羊毛出在羊身上”,仅仅是“寅吃卯粮”,透支了剩下的法定节日福利,民众并没有得到实惠。而在剩下的节日里,基层工会不可能再发放任何慰问品,似乎又缺少了过节的氛围,难免令人感到有点沮丧。
眼下,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刺激消费助力经济发展的决心值得肯定,任何有益尝试亦均可在经过充分论证与调研后付诸实践检验,但在此过程中,部分地方“正经歪念”的做法也应加以警惕与预防。
据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湖南省怀化市财政局和总工会日前联合发文,要求从包括教师在内的所有公务人员工资中扣除促进消费款,标准不一,比如绩效工资2600元的要扣2000元,生成电子消费券,在指定时间内用于怀化市各区县吃饭、加油、商超、小卖部等消费。因引发争议,当地再次发文要求厅级干部执行、处级干部倡导执行、科级和科级以下自愿。
围绕于此,可谓槽点多多。各地发放消费券是用来鼓励消费、刺激消费,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而怀化市有关部门直接扣除公职人员的部分工资,生成电子消费券,异变成了强制消费,与各地鼓励消费的暖心初衷并不搭界。
有关评论文章指出,消费券的实质应该是通过让利于民激发市场活力,而不是拆东墙补西墙。怀化相关部门调整后的政策,即高级干部执行、一般人员自愿,已无太大不妥,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要防止“自愿”扭曲成“被自愿”。
此外,“促消费、扩内需、保增长”除却必要的“寅吃卯粮”,更要“寅加寅粮”,确保对特殊群体的帮扶。据中国新闻网的媒体报道,为缓解疫情期间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国决定从今年3月到6月阶段性扩大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
据介绍,自去年物价上涨以来,截至目前各地已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5亿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实际发放补贴累计达到66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督促指导各地认真执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力争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
总而言之,刺激消费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一定要多措并举,既要采取减免税费、房租等优惠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让复工复产企业“轻装上阵”,尽快恢复和提高经济效益,让上班族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也要在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采取一些让利措施,以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和压力,相应增加可支配收入,让民众从中能真正得到实惠。
疫情之后,各地在助力恢复地方经济的同时,应想办法让民众的腰包鼓起来,逐步提升整体消费能力,才能带动社会经济的持续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