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入刑以来,至今已经过去八年多的时间。如果把我们身边的醉酒驾驶案例数据化就会发现,即使“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醉酒驾驶行为仍是危险驾驶案件中占比最高的。
近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其近三年(2017年-2019年)危险驾驶案件(全部为醉酒驾驶)作为样本进行分析,以大数据的视野审视该类案件的审判情况、特点及产生原因,通过对危险驾驶罪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思考,从而给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我们法官判案解决问题只是一方面,我们更希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济南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中华表示。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王晓迪
三年收危险驾驶案308件
昨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来到济南高新法院,独家专访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钊及其团队。当记者问及案件数量时,张钊拿出一张数据表格,表格上显示,2017-2019年济南高新法院共收危险驾驶案件308件,这些案子全部都是醉酒驾驶案,占全部刑事案件收案的45.10%,年均增长90.05%。通过数据可以看出,这类案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2017年新收48件,同比增长71.43%;2018年新收87件,同比增长81.25%;2019年新收173件,同比增长98.85%。“这几年,危险驾驶犯罪形势的确很严峻。”张钊表示。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统计数据显示,一方面危险驾驶罪案件改变了刑事案件的原有结构,成为案件数量最多的罪名;另一方面危险驾驶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犯罪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张钊庭长给出了解释,一是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速增长,使因机动车驾驶而产生的危险驾驶案件的发案基数上升,案件数量随之增多;二是公安机关对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大。
“醉驾案件被查处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醉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另一种是醉酒后发生事故,自己或他人报警被查获。其中,第一种情形的案件为167件,占比54.58%。这意味着大多数醉驾案件需要交警主动执法才能被发现,公安机关的排查频率和力度直接影响醉驾案件的数量。”张钊说。还有一种原因就是,虽然交警查处力度加大,但在客观上仍无法实现对酒驾的无漏洞查处,驾驶人员仍存侥幸心理。
根据刑事审判团队给出的数据,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发现,虽然一审收案逐年上升,但法院对危险驾驶案件审判效率趋于提高。三年来,济南高新法院一审危险驾驶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为7.10天,远低于全部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且平均办案天数在稳定中趋于减少,由2017年的7.33天下降为2019年的6.62天。除此之外,2017-2019年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的有282件,占比92.17%,适用普通程序的仅有5件,占比1.63%。
大数据为“女司机”正名
很多时候,有人会将“马路杀手”“危险驾驶”与“女司机”画等号,但殊不知,大概每个女司机上路的时候,哪怕车技再好,也都要战战兢兢,生怕自己会被贴上“女司机”的标签。济南高新法院的这份数据可以看出,“女司机”在危险驾驶案中的占比还不到百分之一。
大数据显示,2017-2019年,济南高新法院一审审结危险驾驶案件306件,男性被告人占比高达99.35%,女性被告人仅有2人,占比0.65%。除此之外,在年龄上也有明显的差异。三年里一审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以中青年为主,年龄在30至50周岁的被告人占比62.09%,其中30岁至40岁、40岁至50岁的被告人各占29.08%和33.01%。50岁以上的被告人占比为22.22%。
“主要是中青年群体社会交往较为活跃,且身体素质处于各年龄段中的较好水平,饮酒频率远超其他年龄阶段的人群。”张钊在数据表下方,标注了这样一句话。从文化程度看,2017-2019年济南高新法院一审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中,被告人以初中及以下学历的较多,占比近七成,其中初中文化的被告人占53.93%。
午后和夜晚为案件高发时间段
平时看新闻时,我们会发现,午后和夜晚时间是交警查酒驾比较频繁的。从济南高新法院统计的三年一审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中可以看出,危险驾驶行为多发生在13时至15时许和20时至22时许,在凌晨4时至中午11时许,发案率较低,是案件低发时段,8时至10时许的比例最低,占比为0%。
对于这一结果,张钊表示“午后和夜晚这个时间饭局、酒局较多,而且交警部门的查处力度也相对较大,因此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还发现,三年里,审结的案件中,发生事故的有139件,占全部危险驾驶案件的45.42%,其中,承担全部责任者最多,占比超六成,承担主要责任者次之,占比近两成。可见,酒后开车所带来的危险不容忽视。
危险驾驶罪涵盖范围需完善
危险驾驶罪从《刑法修正案八》的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形,到《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两种情形,危险驾驶罪所涵盖的范围在逐步完善,但在实践中发现了危险驾驶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并未完全涵盖。
吸毒人员在吸食毒品后,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毒驾’入刑,不仅可以维护公共安全,更能对吸毒人员进行威慑,减少毒品的使用与买卖。”张钊表示。除此之外,疲劳驾驶会对驾驶人的注意、思维、判断力等方面产生影响,,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张钊认为疲劳驾驶入刑尤为必要。“现在很多车上都有GPS系统定位,如果能够利用这一便利随时跟踪司机的驾驶时长,必要时实施强制休息手段,也能从根本上减少疲劳驾驶带来的交通事故。”
张钊在接受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电动车的普遍使用,因电动车产生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见。在此情况下,公众普遍认为此类车辆不属于机动车,危险驾驶的行为人不具有危险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性认识,无法对其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定罪处罚。“但醉酒驾驶此类车辆的安全隐患接近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进一步细化机动车的范围,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张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