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石大胜华(603026)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落实校企改革,控股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石大控股”)与公开征集的受让方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发集团”)、青岛开发区投 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开投集团”)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受让后,融发、开投集团合计持股 比例将达到石大胜华总股本的15%,持股数量及比例超过石大控股,成为石大胜华的第一大股东。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丁一凡
受让15%股权股本总价近10亿
3月24日晚间,石大胜华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石大控股与公开征集的受让方融发集团、开投集团,于3月24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石大控股将向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分别转让1520.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各占石大胜华股本总额的7.50%,股份转让价格均为32.27元/股,总价合计约9.8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合计持股比例将达到石大胜华总股本的15%,持股数量及比例超过石大控股,将成为石大胜华的第一大股东。
虽然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是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已承诺自受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石大胜华的控制权。
此外,此次两家受让方均来自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
其中,开投集团由融发集团持有其60%股权,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投集团”)持剩余40%股权。而融发集团则由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控集团”)持有其97.62%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剩余2.38%股权。
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再进一步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了解到,石大胜华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校办企业,2019年就已启动校企改革。此次石大控股转让股份,也正是石大胜华校企改革成果的体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要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早在今年2月18日,石大控股就已经宣布,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确定至少两个受让方,协议转让所持石大胜华15%的股份。与此同时,石大控股还提出多达11项具体要求,其中明确,拟受让方应为国有全资企业,拥有与上市公司匹配的资本实力、商业资源和商业信用等。
除此之外,此次转让完成后,石大控股将退出控股地位,后续可能会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石大胜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能出现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青岛西海岸国资的资本市场“首秀”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共同收购石大胜华15%股权,也是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首次在资本市场做出大动作。
记者注意到,开投集团成立于2017年5月,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承担青岛开发区、王台新动能产业基地开发建设和投融资任务,是一家以区域开发建设、金融投资、国际贸易、智能制造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融发集团是青岛西海岸新区响应军民融合国家战略而设立的区直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14年4月,是一家以军民融合开发建设、金融投资、科技孵化、装备技术保障、军队社会化保障等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集团。
除此之外,开投集团、融发集团以及城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均为融控集团。资料显示,融控集团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资本50亿元,总资产1031亿元,拥有AAA企业信用评级。同时,该集团服务于军民融合、经略海洋两大国家战略,以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优做强为目标,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重点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军工科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承担了青岛桥头堡国际商务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的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