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创作的低门槛让网络博主越发低龄,流量变现的效应更是让部分家长打起了“啃小”的主意。
在视频网站YouTube上,主打玩具评测的9岁美国男孩瑞恩·卡吉(Ryan Kaji)在2019年狂赚2600万美元,成为当年收入最高的博主。另一位7岁的韩国视频博主宝蓝,靠发布玩具评测和儿童短剧积累了4000万粉丝,许多作品播放量过亿。去年,凭借YouTube上的收入,她的父母在首尔“富人区”江南区购置了一栋价值95亿韩元(约人民币5600万元)的五层豪宅。
而在国内,“啃小”父母同样不在少数。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来自北京的刘浩就是一个典型的“啃小族”。“人家‘云养女儿’了,已经习惯性地每天去看了,如果不能每天更新我觉得有点对不住人家。”刘浩说。他自称“老父亲”,把B站和今日头条作为主战场,每天上传一段3岁女儿的日常画面,视频只有几分钟,除了花体字幕和音乐外没有特别的设计。
原本刘浩只在一个仅限亲友间分享的软件上上传女儿的视频。去年12月,看到短视频火了,刘浩觉得“这东西我也能弄啊”。他的手机里有大量女儿的视频素材,“随时准备着”。周末在B站上直播时,刘浩比较随缘,不提前通知粉丝,也没有固定时间。即便如此,直播间里也能进来1000人左右。不带货,纯聊天,“能来看的都是特别喜欢我女儿的。”虽然目前粉丝只有几万,但黏度高,仅靠每月的播放流量也能获得数千元的收入。
此外,不仅“小网红”赚钱养家,“小童星”也被当做家里的“摇钱树”。有童星经纪人曾表示,指望着孩子赚钱的家长不在少数,基本上拍平面的孩子家长都是这样的,天天让孩子拍淘宝童装。尤其是3~8岁之间的,都是家里的摇钱树。拍平面来钱快,差不多的孩子,拍一天可以赚1000多块钱,稍微好点的一天三四千,再优秀的话可能一天就能赚一两万。
平心而论,“小网红”的出现并非一无是处。如今萌娃们具有某
种表演天分和带货能力,其业绩并不亚于某些成年人。让萌娃们尽情表演,拥有大量粉丝也是一种现实选择。孩子上学也好,参加培训也好,需要一笔笔高昂的费用。对于那些没有殷实家底的家长们来讲,通过萌娃们的自媒体表演和带货来赚取一定的费用,也是一种“取之于娃,用之于娃”。
而另一方面,对孩子来说,未成年时期是家庭教育的黄金阶段,但有些家长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利用”孩子直播可以赚取高额收入,却不能给孩子带来良好的教育和引导。为人父母都应谨记,孩子不应被过度“开发”,还给孩子正常的成长和发展“空间”比赚钱重要得多。
对此,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文章指出,未成年人网红被过度开发,违背未成年人成长发育规律,阻碍其融入现实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则需要把握一个合理的度。这个度就是过程中注重对青少年的各项能力提升,监护人不能被利益驱使,淡化功利观念,把握住大方向不动摇。儿童当“网红”勿需视为洪水猛兽,但千万要注意适度。
面对那些对流量嗷嗷待哺的家长,谁来保护萌娃们说“不”的权利呢?当前,关于萌娃当博主的商业行为,在法律上仍是一片空白;如何判断界定是否涉及童工问题,还存在模糊边界。对此,相应的法律规范、企业责任应尽快补上,为保护儿童权益打上制度补丁。别让那些被金钱蒙蔽双眼的家长“啃小”又“坑小”。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亦表示:凡事要有度,过犹不及。对“啃小族”,既不能过于苛责,也不能任其野蛮生长。在适当的场合下让孩子们表演一番,既满足了孩子们的表演欲望,又能为家长带来可观收入,但是前提是要把握度,不可矫枉过正。孩子们正是求知的年龄,让孩子过多地沉湎于网络直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也会带来某种伤害。家长把握好直播分寸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