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11日下午,济南交警再次发布通告,为进一步方便在济南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号牌机动车所有人进行通行备案,在原有12月10日发布的通行备案服务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渠道:拨打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通行备案;关注济南交警微信订阅号(微信号jnjjwx),发送“通行备案”,点击并识别收到的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备案操作。
济南限行道路上的指示牌已显示相关提示内容 记者 张舒 通讯员 解旺 摄
上述备案方式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0时。21日起,仍需备案的,请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泉城行+”APP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备案。备案时请提供车牌号码和准确联系方式,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回复后,可以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通行。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