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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曝光

2020-11-26 9:00:16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2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电动车安全隐患也有所增加,违法整治下月开启。


    25日,在济南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新闻通报会上,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铭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上下班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目前,济南市308万辆电动自行车已完成挂牌登记工作,随着数量的增长,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有所增加。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济南交警支队将从1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利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全力维护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氛围。


    此次整治,济南交警将按照劝阻、警告、通报、曝光、处罚“五位一体”的原则,开展常态化电动自行车治理:一是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装妨碍驾驶安全的装具”等行为,落实“一劝阻、二警告、三通报、四曝光”:二是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挪用、涂改、污损号牌”“乱道、逆行、闯红灯”“未满16周岁骑行”“违法载人”“路面违法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 监督 |


    “空天地”立体化管控整治电动车违法


    25日,济南交警支队召开通报会。明确12月1日起,济南交警将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济南交警支队智慧办副主任凌美煌介绍,对于电动车违法交警将动用全部执法手段,全区域、全天候、常态化查处。


    济南交警采取全天候全区域“空天地”立体化管控,对违法行为整治和震慑,守护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针对电动车管理,全年持续开展平安系列行动和专项行动,一是天眼行动,二是空警行动,三是铁骑行动。提醒电动车驾驶员,安全出行守法出行。


    同时,发挥交警铁骑两轮摩托车机动灵活优势,增加“网格化”巡逻管控的密度和时间,对运动中电动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全方位严管严治。◎本组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张舒


    |  处罚  |


    小心!别碰这些出行“红线”


    从下月开始,济南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查处的违法将采取“五选一”的惩治措施,违法者可以自由选择抄写法条、观看教育视频、志愿执勤、朋友圈集赞、处罚,五项任选其一。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挪用、涂改、污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50元


    ●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未满16周岁骑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20元


    ●违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罚款10元


    ●对路面违法停放的,口头警告


    对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10元